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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7年03月13日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资讯 > 购房手册

给子女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不满十八周岁必须全款

2017-03-13 20:12  浏览:77  

给子女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不满十八周岁必须全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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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价越炒越高,最近居然有文章称《今年不买房后悔一辈子》,看完令人咋舌。但是不管怎么样,房子还是一样被疯抢,一些家里条件好的开始有远见的为子女购置房产,为了避免以后的事情更是直接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,这样做虽然一步到位而且还免除了二次交易税费,但是这样做会出现的几种风险也要考虑周全。

1.只能全款

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,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,这是就不能选择贷款,只能全款购房,因为有明确规定贷款只能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年满18周岁是硬性指标。

2.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

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,但是不能随便卖孩子的房产。正常程序是只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,经孩子同意才能卖出。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必须要出售,那么首先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,确认其监护人资格,然后再签署保证书,保证书中要指出:出售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,比如孩子患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等才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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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

虽然父母是实际购买房产的出资人,但是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名下,因为赡养纠纷等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产,这种可能性很小,因为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所有权有明确的规定。

4.财产分割困难

夫妻双方如果离婚,就会涉及到财产如何分割,这个时候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时不允许被分割的,即使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也不可以,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上,这个房产已经属于子女,只能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来管理。